一、申請實驗室建設條件
1.已運行、并對外開放2年以上的部門重點實驗室,從事基礎或應用基礎研究,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或特色,在國內本領域中處于領先地位,能承擔和完成國家重大科研任務,有比較充足的國家縱向科研項目經(jīng)費;
2.具備高水平的科研隊伍,年齡與知識結構合理;
3.實驗室具備良好的科研實驗條件,科研用房集中,儀器設備先進完善,統(tǒng)一管理,開放使用;
4.依托單位和主管部門能保證實驗室建設配套經(jīng)費及建成后實驗室的運行經(jīng)費。
二、申請實驗室建設程序
1.科技部提出實驗室建設指南;
2.主管部門組織申請單位填報《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申請報告》,審核上報;
3.科技部組織專家評審,確定立項實驗室;
4.主管部門組織實驗室依托單位填報《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任務書》,審核上報;
5.科技部組織專家對實驗室建設計劃進行
可行性
論證,批準
立項
。
三、相關文件《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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